美国劳工部再次表示:雇主对FLSA没有更多意见

约翰·e·汤普森

来自联邦政府公平劳动标准法该组织成立于1938年,雇主们寻求美国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的官员工资及工时划分前提是,该法律在特定情况下如何运作的官方书面解释。

这些“意见信作为公众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遵守FLSA所需要的内容的重要手段。

2010年3月,70多年的意见发布实践结束。现在,在美国律师协会的演讲中工资和工时管理员David Weil已表示,该司将不再恢复发出意见书。

基本原理……

2010年,工资和工时司声称,“对个人和组织提交的具体事实要求提供明确的意见书,在这些情况下,事实的细微差异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这不是对其资源的有效或富有成效的使用。

相反,工资和工时司表示,今后将发布“管理员解释当“行政长官酌情决定,对法律或监管问题的适当解释进一步明确是适当的”时。司法司官员还指出,意见书一般只提供给一个雇主,而“行政管理人解释”则不会提供。

行政长官韦尔(公平地说,他是去年5月刚上任的)接受了这种方法。

他认为,鉴于意见书的具体事实性质,意见书在某种程度上既不“透明”也不“公平”。他还认为,与用于管理员解释的资源相比,发布它们所需的资源是不成比例的。他说,当工资和工时司认为有一个持续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时,它将继续发布行政解释。

以及结果

在过去五年中,在困难时期,全国性、多行业进口的全面FLSA合规问题既没有减少数量,也没有变得不那么复杂或重要,该司总共发布了五份处理或包括FLSA事项的管理员解释。这些问题涉及该司显然认为是长期存在的问题,涉及松木草业、某些家庭护理环境中的共同雇佣、家庭护理环境中的共同生活安排、在与集体谈判有关的晦涩难懂的《劳动法》例外情况下“衣服”一词的含义以及抵押贷款官员的豁免地位。

这些解释深入研究了详细的事实、情景和假设,这些变化很可能导致不同的结论。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份行政长官解释引用并依赖于前任政府的意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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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

事实上,写意见书所付出的努力和资源是非常值得的。它们促进FLSA合规的范围比该司显然意识到的要广泛得多,并且该司可以通过恢复它们来显著地利用其资源。

首先,尽管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意见可能是针对特定雇主的,但这些信件可以直接或通过他们的顾问为当今许多其他雇主提供指导。据推测,这就是为什么司法司的网站仍然保存着自2001年以来此类信件的档案,以及为什么相关法律领域的出版商复制的信件不计其数。

通过处理具体的要求,该司可以确保对雇主和其他人所关心的一般应用的实际日常合规问题作出回应。

该司过去曾明确表示,它所表达的意见是根据所提出的事实和(或)它在答复中所述的事实假设而制定的;它很容易继续这样做。

无论从内容、性质或所处理主题的数量来看,行政人员解释最终都无法成为意见信的适当替代品。今年晚些时候,重新恢复以前的做法可能会变得更加迫切,因为修订后的“白领”豁免规定可能将成为最终规定。

这篇文章最初发表在Fisher & Phillips工资和工时法博客

约翰·汤普森(John Thompson)是该律师事务所亚特兰大办事处的合伙人Fisher & Phillips.他的业务重点是工资和工时法,协助雇主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合规,并处理政府机构在工资和工时领域进行的调查和诉讼。约翰曾担任乔治亚州工资工时问题的特别助理总检察长。与他联络:jthompson@labor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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