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LRB修订独立承包商身份测试

上周五,美国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做出了一项对公司有利的重大裁决,修订了用来确定工人是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的标准,使实体更容易将工人归类为承包商。SuperShuttle DFW公司).这一决定为涉及这类工人的成立工会的努力设置了障碍,因为联邦法律不允许独立承包商成立工会或与雇员联合组织工作。关于这个发展,雇主需要知道什么?

试图组织加盟商驱动程序

SuperShuttle DFW是一家特许经营公司,使用SuperShuttle品牌的名称、标志、配色方案和其他专有机制,运送乘客往返于达拉斯-沃斯堡地区的机场。2005年,在转为特许经营模式后,所有的司机都必须签署协议,确认他们是独立的承包商特许经营人。然后,他们负责供应自己的班车,每周向“超级穿梭巴士”公司支付费用,以获得使用品牌名称和调度/预订系统的权利。

工人们没有固定的时间表,可以选择每周工作的小时数或天数。他们可以想干多少就干多少,只要他们愿意。然后,他们有权获得完成他们选择的任务所赚的所有钱。如果他们愿意,他们还可以雇佣自己的临时司机来驾驶他们的货车。

联合运输工会试图代表一个超级穿梭巴士DFW司机的单位,包括那些签署了作为独立承包商特许经营协议的人。考虑到这些工人的身份,公司提出了反对意见,并主张说,由于他们是独立承包商,所以不应该组成工会。工会引用了2014年奥巴马时代的NLRB裁决这“完善”了独立承包商的测试,使这类工人更容易被归类为雇员。

周五,NLRB推翻了2014年的决定,回归到一个更平衡的标准,对劳资关系中的控制权方面和工人在经营自己企业中的企业家精神所起的作用给予了更同等的重视。

事先的决定“减少了创业机会”

根据周五的报道,2014年的裁决不仅仅是“完善”了独立承包商测试多数的决定.相反,它“出于隐含的基于政策的原因,从根本上改变了独立承包商的分析”。NLRB表示,早期的裁决选择性地过度强调了决定雇佣实体是否有“控制权”工人的各种因素的重要性,采用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依赖”测试。

该委员会表示,这种测试的问题在于,它“大大削弱了”这些工人所展现出的“创业机会的重要性”。与其简单地把该职位是否具有企业精神所固有的机会和风险的问题归结为确定叙级地位时应加以审查的许多因素之一,不如更重视这个问题。

委员会说,应将创业机会视为一项原则,用以评估普通法因素对承包商追求经济利益的独立性的整体影响。“事实上,”大多数人说,“雇主控制和创业机会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一般来说,控制越多,创业积极性的空间就越小,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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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根源

一旦独立承包商测试回归到它的普通法根源,企业家精神的作用被提升到它在分析中的适当位置,董事会就毫不费力地得出结论:超级穿梭车DFW的特许经营司机是独立承包商,他们不能加入工会组织的努力。它的结论是:

  • 司机们在工作的大多数重要方面都不受超级穿梭车的控制,包括制定自己的时间表,决定是否接受调度请求,以及选择自己的路线;
  • 司机有权获得他们从顾客那里赚来的所有车费和小费,而且完全不与超级穿梭公司分享;
  • 司机们在他们工作的工具和工具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因为他们被要求提供自己的班车;
  • “超级穿梭”一般不以任何有意义的方式监督司机,因为司机在日常工作中享有“近乎绝对的自主权”;而且
  • 双方认为,鉴于其书面协议的语言明确而明确,他们正在进入一种独立的承包商关系。

虽然有几个普通法因素指向雇员身份——事实上,大多数司机不从事特定的业务,作为雇佣实体的常规业务的一部分工作,没有任何特定的技能或专门知识来执行工作——但这些都被大量其他因素所掩盖。

这项裁决对雇主意味着什么

必须指出,董事会多数派明确指出,企业精神问题不应以僵硬和机械的方式加以应用,而应作为分析中最重要的因素。正如董事会所言,它不应被视为独立承包商分析中的“超级因素”、“压倒一切的考虑因素”、“速记公式”或“王牌”。此外,周五的决定并不影响在州一级执行的承包商分析,或涉及其他联邦机构,因此企业仍应谨慎行事。

如果你的员工全部由独立承建商组成,或你有兴趣确定在新标准下,你的部分员工是否可以适当归类为承建商,你应该咨询你的费舍尔菲利普斯律师或我们劳动关系实务组的任何成员。

本文是转发的法律警报费舍尔菲利普斯。

史蒂夫·伯恩斯坦(Steve Bernstein)是该律师事务所坦帕办事处的合伙人Fisher & Phillips

史蒂夫保持着传统的劳工实践,他代表美国各地的雇主在州和联邦法院,以及在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NLRB),美国劳工部(DOL),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和其他州和联邦机构。

在这个过程中,史蒂夫在就工会相关事宜向客户提供建议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Steve还获得了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关于遵守《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WARN)、《军人就业和再就业权利法》(USERRA)、《家庭和医疗假》(FMLA)和《美国残疾人法》(ADA)的建议。

他的大部分实践致力于预防性员工关系项目的实施,其中包括监督培训以及有效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实践的开发和管理。

此前,史蒂夫曾为国际卡车司机兄弟会和美国参议院劳工委员会的少数党工作人员工作。请通过sbernstein@fisherphillips.com联系他。

Rich Meneghello是该律师事务所俄勒冈州波特兰办事处的管理合伙人Fisher & Phillips.他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残疾歧视辩护问题上,并在1999年Albertsons v. Kirkingburg一案中担任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席助理律师,这一判决将《美国残疾人法》解释为有利于雇主的法案。里奇还为性骚扰、性别歧视、工人薪酬歧视、公共住宿、种族歧视、报复、工资和工时违反、家庭和病假歧视等索赔进行辩护。与他联络:RMeneghello@labor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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