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ADA住宿,有时很简单-给他们椅子!

埃里克·b·迈耶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个继续法律教育活动,会上一组律师讨论了法律法规下的补偿措施美国残疾人法案

我记得律所的律师说过《美国残疾人法》只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住所-并不一定是员工首选的合理住宿。

专家组的总法律顾问,他来自财富500强公司——做了其中一个,并提供了一个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专业建议: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争吵是不值得的。如果有个背不好的员工要椅子坐。你知道吗?我们把椅子给了他。就是这么简单。”

住宿必须有效合理

所以,当我读到这个案例时昨天,当我看到一位脖子有毛病的邮政工人要求坐转椅却被拒绝了,因为政府声称它提供的其他设施已经足够了,我很惊讶。另外,一位联邦法官礼貌地把政府放在了正确的位置上:

文章继续如下

被告说雇主不需要提供雇员喜欢的住宿是正确的,但这一论点忽略了合理住宿分析的一个关键部分。为了合理,这种安排必须是有效的(即,它必须解决员工的残疾所带来的与工作有关的困难)。美国邮政为原告提供了一些便利,这一事实并不能减轻它提供有效、合理的便利的责任。”

而且,事实证明,政府公司提供给原告的条件仍然要求他扭脖子。因此,政府将有机会向陪审团解释为什么它没有为原告提供一个转椅,让他履行他的工作。

为什么满足员工的需求是有意义的

所以,以下是为什么为员工提供合理的住宿要求是有意义的:

  1. 你可以继续经营你的企业而不浪费任何额外的精神能量。
  2. 如果事实证明,员工所选择的住宿不能让员工履行工作的基本职能根据《美国残疾人法》,他不是合格的个人。终止雇佣关系会容易得多。
  3. 否则,你就是在安抚员工给他他想要的东西。快乐的员工;快乐的你。

本文最初发表在埃里克·b·梅耶的博客上,雇主手册

你知道动作片里的那位科学家吗?只要政府专心听讲,他就能给出所有正确答案。Eric B. Meyer,先生。在行动顺序之前让公司的人力资源合规。为全国客户提供服务,Eric是FisherBroyles, LLP)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提供全方位服务、基于云技术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21个办事处拥有约210名律师。他也是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的志愿调解员、有偿私人调解员,以及《雇主手册》(www.TheEmployerHandbook.com),这几乎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劳动法博客。他的话还被英国小报引用过。# Bucket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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