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Seyfarth Shaw律师事务所华盛顿特区办公室的合伙人。她是该公司ADA Title III专业实践团队的领导者。吴女士的全国执业专注于根据《美国残疾人法》(ADA)第三章、《康复法》第504节、《公平住房法》(FHA)和各种州非歧视法规,公共住房场所、联邦援助受助人、政府承包商和住房提供者对残疾人的法律义务。

Vu女士是《美国残疾人法》第III条问题上公认的思想领袖,以其务实和商业友好的诉讼方法以及在该法下的合规而闻名。2012年,伍女士撰写了住宿业主及经营者指南,这是美国酒店与住宿协会(AH&LA)出版的第一本此类书籍。伍女士还是《Seyfarth’s》的编辑和主要撰稿人ADA标题III新闻和见解博客被许多出版物引用,包括《华尔街日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经济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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